不远金明寺,支公①旧法堂。
鸱夷②范蠡宅,《桯史》岳珂③坊。
过雨花盈砌,抽梢④竹过墙。
由来方外⑤社,主客意都忘。
注释:
①支公:嘉兴支立之父。支立精于经学,时人称为“支五经”。据袁了凡《了凡四训》载,支立之父为刑房吏,有囚无辜陷重辟,意哀之,欲求其生。囚语其妻曰:“支公嘉意,愧无以报,明日延之下乡,汝以身事之,彼或肯用意,则我可生也。”其妻泣而听命。及至,妻自出劝酒,具告以夫意。支不听,卒为尽力平反之。囚出狱,夫妻登门叩谢曰:“公如此厚德,晚世所稀,今无子,吾有弱女,送为箕帚妾,此则礼之可通者。”支为备礼之纳之,生立,弱冠中魁,官至翰林孔目,立生高,高生禄,皆贡为学博。禄生大纶,登第。
②鸱夷:鸱夷子皮,范蠡功成身退后,迁隐齐国,改名换姓为“鸱夷子皮”。
③《桯史》:宋代朝野见闻笔记。南宋岳珂撰。记叙两宋人物、政事、旧闻等,其中南宋部分,系作者亲身见闻,尤为可信,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岳珂(1183-1243?)岳飞之孙。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又号倦翁。官至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等。岳珂于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金佗坊为宋元时嘉兴70坊之一,岳珂在金佗坊时,因痛恨秦桧陷害祖父,著有《吁天辩诬》、《天定录》等书,结集为《金佗粹编》(28卷,续编30卷),为岳飞辩冤。嘉定七年(1214),岳珂在嘉兴曾主修《嘉禾志》(未成书)。
④抽梢:抽发新枝。
⑤方外:世外。后世便以方外人士专指出家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