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真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南湖续会,由于年代久远,资料奇缺,当事人、知情人的零星回忆又往往语焉不详或不尽一致,所以不少问题长期没有统一的结论。这里就几个有关问题进行一些考订。
一、南湖会议的日期
近年来党史学界关于南湖会议的日期有“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和“8月5日”等几种说法。笔者认为,从现有资料看,“8月2日开会”说可以成立。理由如下:
(一)“7月31日开会”缺乏根据
1982年笔者在《关于党的“一大”南湖会议》(载当年《浙江党史资料通讯》第3期)一文中,提出7月31日不可能开南湖会议的根据如下:
(1)“7月31日”说是根据陈公博、周佛海的回忆间接推断而来。据陈公博回忆,巡捕袭扰会场以后,他回到住处大东旅馆,“睡至微明,忽然听见一声枪响,同时又听见一声惨叫”,后来,“有一个茶房跑进来,说你们隔壁房间有一个女子被人谋杀了。”周佛海在回忆中也提及此事(不过是“以后听他们说的”)。据查明,当年报载大东旅馆孔阿琴被杀案发生在7月31日清晨。假如陈公博关于会场出事的次日黎明即发生凶杀案的回忆可靠,那就可以推定,“一大”在上海开最后一次会议(未及成会),当在7月30日晚上。于是有人据此认定会场出事的次日(7月31日)转移到南湖开会。
可是陈公博的回忆明明又说,他知道隔壁发生凶案后,“遂离开旅馆。先在一家饭馆安顿了太太,我自己跑去找李鹤鸣(即李达——引者注)告诉他昨夜的经过,并且我下午要到杭州。”假如这一天在南湖开会,陈公博是见不到李达的。张国焘在谈到南湖会议时也说:“代表中只有陈公博未来。他早一天坦率的向我和李达表示请假不出席,因为他太太对于在李家所发生的事尤[犹]有余悸”。这可以和陈公博的话互为印证,说明陈公博告假的这一天没有开南湖会议。
(2)巡捕闯入会场,大约发生在晚上8点半钟。此前,代表们已四散走避,不知所在。例如陈公博,晚10点钟离开李汉俊家后,为摆脱密探的盯梢,又在大世界等处转悠了好长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连找到每一个人都没有可能,遑论其他!再说当夜要商量易地开会,时间也不允许。据周佛海回忆,当晚的会他没有参加,“大约12时左右”,毛泽东回到博文女校住处,他才知道出了事。而此时还根本未谈到如何复会的事。12点以后(总之是很晚),要先后与各代表磋商到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去续会,尔后又分头通知到每一个与会者(起码就没有通知陈公博),清晨7点多钟即登车上路,这未免太仓猝了,即使在号称“不夜城”的上海,也是不可思议的。
(3)不少较早记述“一大”的材料都确认“一大”会期是7月底到8月初(也就是确认“8月初”在南湖闭幕)。如:当年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成员达林在中共“一大”后不久的回忆中指明:“这些(共产主义)小组在1921年7-8月间的中国共产党成立大会上,创建了中国共产党。”陈潭秋1936年7月在庆祝党的15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提纲)写明:“党的第一次大会——一九二一年七八月于上海。”(载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共党史研究》1982年第3辑。)上述两件材料,前者写于“一大”刚闭幕不久,后者则系当事人10多年后的记述,发生记忆错误的可能性很小。再如陈绍禹1936年2月29日发表在《救国时报》上的文章,吴克坚1938年8月1日发表在《新华日报》上的文章,都一致肯定“一大”是“8月初”闭幕。应当设想,他们也是有所据而云然。
(4)有的“一大”代表明确否定“第二天开南湖会议”的说法。如董必武1929年给何叔衡的信中,确认是“隔日”到南湖。张国焘也说“意外事件(指30日晚巡捕袭扰会场事——引者注)发生后”,“决定第二天停会”。“隔日”就是隔开第二天,也就是31日“停会”。顺便说一下,不少当事人在日后的回忆中,也确实说过“第二天”到南湖开会的话。这有三种情况:有的人是记忆错误;有的人所说的“第二天”是指“研究决定(去南湖)”后的第二天,并非指31日;还有的人是在记不清具体日期的情况下,用“第二天”表示时序,因为用在上下文中的“第二天”也并非确指次日,所以这一类的“第二天”不能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
(二)“8月1日开会”似无可能
(1)陈公博自述是在发觉凶杀案之后,才向李达等人请假,并得知“他们也打算停会,另易地方,会期不定”,然后乘车赴杭。关于凶杀案被发现的时间,1921年8月1日的《申报》和《新闻报》都指明是31日晚10时。当年各报现场采访所一致记明的时间,应该说是可靠的。而当时沪杭铁路行车时刻表载明,末班车从上海开出的时间是下午7点15分。这就是说,当陈公博知道出了凶杀案(晚10点),当晚已无车可乘,因此也谈不到在上车前与李达碰头。他只能另找“一家饭馆”再住一宿,第二天(8月1日)向李达打招呼,然后坐车去杭州。这就说明8月1日李达等人还在上海,未到嘉兴开会。就算陈在晚10点后,先另找一家旅馆“安顿了太太”,又赶到渔阳里李达住处请假,时间也当近夜半。这么晚的时候,大家还没有决定什么时间和在什么地方复会,不可能此后又突然决定一早奔嘉兴。
陈公博关于发现凶杀案的时间有两种说法。一说是“9时”,未点明是上午还是下午;在另一处又说“那[哪]知这件案子直至(31日)下午6点多钟方才发觉,那个凶手早已远颺(见陈公博《我与共产党》,载《新青年》第9卷第3号。)。就算下午6点多钟知道出了命案,离末班车开车时间也已经很近,假如陈公博要在当晚去杭州,怎么又会“先在一家饭馆安顿了太太”?又怎么有时间跑到李达那里请假?他自述31日夜乘车赴杭肯定有误。
(2)新民学会老会员、毛泽东早年的密友肖旭东1959年在国外出版的《毛泽东与我都是穷人》一书说,“一大”期间他也在上海,有一天毛泽东告诉他“因秘密警察而出现的麻烦,警察扣留他们进行了长时间的查问。代表们已散在各处,只间接地保持接触,而且必须停止活动几天。”“停止活动几天”就是停会两天以上,即至少是8月1日以前不能复会。
(3)1921年8月3日《申报》地方通讯栏载嘉兴消息称:“本月一日午后五时许,忽阴云四布,狂风大作。……南湖中之避暑游船,于风起时不及傍岸,被风吹覆者四五艘。一般游客因不谙水性,而溺毙者有三人。狂风有一小时始止。”这则消息当进一步排除8月1日开南湖会议的可能性。因为如果这天开会而午后5时许确实狂风大作,船翻人死,代表们即使免遭不测也要上岸走避,会议肯定要中止。但当事人的记述和回忆都说南湖会议“顺利进行”、“圆满结束”,可见开会不在这一天。
(三)“8月5日开会”依据不足
首先需要说明,“8月5日开会”说,唯一的“依据”恐怕就是赤色职工国际代表斯穆尔基斯1921年的信件,信中提到:“从7月23日到8月5日,在上海举行了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
笔者的看法是:
第一,斯穆尔基斯认为8月5日是中共“一大”会期最后结束的日子,并没有说在这一天开南湖会议。
第二,斯穆尔基斯当年不在中国,不是当事人,他可能是根据别人(如尼柯尔斯基)关于中共“一大”工作日程的报告,而把南湖会议后在上海从事结尾工作的几天也包括在会期之内了。
8月2日南湖会议开过,代表大会宣告闭幕,但会议的结尾工作尚需完成:
——必须将南湖会议的情况向马林通报。据张国焘说:“当我和他(指马林——引者注)在李汉俊家里匆匆分别之后,直到(南湖)会后几天才再见面。我将大会经过情形正式通知他,他也一一笔记下来,似是要向国际作一个正式报告。”(张国焘《我的会议》第1册,香港明报月刊社出版。)
——“将大会情形及会后新中央所面临的问题函告陈独秀先生,并催促他从速来沪就职。”(张国焘《我的会议》第1册,香港明报月刊社出版。)
——“向国际作了一个中国情形的报告。报告是李汉俊和董必武起的草,经大会通过。”董必武这里说的“报告”,很可能就是共产国际保存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这件材料。那末报告肯定是南湖会后写的,因为其中记述了南湖会议的情况。而“经大会通过”,则表明多数代表尚未离沪,报告经大家过目与认可。
——召开新成立的中央局会议(可称一届一中全会,由周佛海代理书记),研究落实“一大”的决议,如确定各项工作的具体步骤、各地活动经费的筹集、成立劳动组合书记部,以及“将大会所通过各案原则由中央整理后作成正式文件”等等。
完成上述这些结尾工作,大致总要三几天时间,即要到5日前后。在此之前,大部分代表(或“主要代表”)是不会离沪的,尤其可以肯定,在与马林恢复联系以前,张国焘不会贸然让大家解散。当时中共始创,“一大”开会,无章可循,在形式和手续上不怎么完备,对一些事情的界说,也往往不十分确定,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不必扭结于字面上的推究。至于陈公博所说的“大会持续了两周”,显然是指8月2日结束,因为他是把7月20日定为会议开始日期的。
从根本上说,笔者认为7月30日被迫停会后,不可能5天之久既不与马林联系,又不积极设法复会而坐耗时日。
(四)排除了7月31日、8月1日和8月5日开会的可能性之后,这里还可提出两则证明8月2日开南湖会议的资料:
(1)嘉兴“一大”会址纪念馆先后两次派人采访王会悟,王会悟都特别强调是(上海会场出事后)“隔两日”在南湖开会。“隔两日”就是隔开7月31日和8月1日。据了解,她接受其他人采访,也始终坚持这个说法,从未犹豫。
(2)陈公博自述自沪赴杭后,“(8月)1日游山,2日游水,3日返沪”,返沪即被告知已经开过南湖会议。张国焘说陈请假赴杭的次日开南湖会议,也证明是在陈返沪之前开会。
这两则资料表明,南湖开会只能在8月1日之后,8月3日之前。
二、代表们抵嘉兴的情况及会议的起止时刻
1959年王会悟在谈到代表们到嘉兴开会的情况时说:“第2天早上共[有]代表10余人分两批去嘉兴。到嘉兴时已8点多钟,先到城市[内]张家弄鸳湖旅馆落脚,开了两个房间,洗脸吃早饭,叫旅馆账房给雇船。……9点多钟离开旅馆去南湖。……代表们到船上开会时已快11点钟了”。“到(下午)6点多钟,我们就离开南湖准备回上海了。”
某些代表的说法有所不同。张国焘是说9点多钟到嘉兴。李达说上午7点从上海上车,10时许到达嘉兴。陈潭秋说会议从上午8点开到晚上11点。包惠僧则有两种说法,一说“约在10时左右,我们都到了南湖”,“约在下午6时前后,太阳还没有下山,我们的会结束了。”在另一处又说“(会议)从8点开到下午4点”。
笔者查到1921年7-8月份沪杭铁路行车时刻表,上海——嘉兴间客车运行时刻如下:
上海北站————→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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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上海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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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车) 7.35 10.25
(慢车) 9.00 12.30
(四等客货车) 10.00 14.35
△(特别开车) 14.50 17.22
(沪禾区间车) 15.50 19.20
(夜快车) 19.15 21.50
(注意)凡表内有△记号者系与沪宁路相衔接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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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沪区间车) 7.15 11.00
(快车) 9.28 12.05
(慢车) 11.22 14.35
(四等客货车) 14.10 17.55
(特别快车) 16.30 18.50
(夜快车) 20.1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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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个时刻表,可断定开会那天代表们7点35分上车来嘉兴,10点25分到达;下午回上海,20点15分登车,22点45分到达。不可能乘坐其他班次的火车。在南湖开会,大体在上午11点到下午6—7点之间。
据此可以知道,当年从上海坐火车来嘉兴,最早要10点半前后才能到达,王会悟说8点多钟到嘉兴,是不可能的,肯定是记错了。
这样就有了问题。(1)加入全体人员(包括王会悟)于10点25分同时到达嘉兴,先到市内鸳湖旅馆歇脚,“洗脸吃早饭”,同时托旅馆雇船,雇好船,大家步行到河埠头上船,摇到南湖,又上湖心岛“玩了一回”,……这一来,12点以前肯定开不了会。这显然不对了。别说开会,就是纯粹到百公里外的地方去旅游,也不会选定下午到达,当天返回。
(2)不少当事人反复说过是“分批来嘉兴”,并指明当他们到达时,“王会悟(已经)把船雇好了”(包惠僧);“王会悟所预雇的大画艇已泊在湖边(张国焘);“早有鹤鸣夫人在站等候,率我们上船“(周佛海)。李达在建国初期也提过:“我请太太先去南湖雇船”。这些都表明大家不是同时到达。但当天分先后两批来嘉兴,第二批代表只能坐9点开出的第二班慢车,到嘉兴已是12点30分——上午还是开不了会。
笔者认为,决定到百公里之外的南湖雇船开会,必须先研究如何有把握雇到船,否则,南湖开会就无从谈起。而据王会悟说,事先她曾特意“去上海北站了解到嘉兴车的班次”,就是说,大家事先知道头班车到嘉兴已是10点半左右。到达时间已经这么晚,下车后能否随即雇到游船又毫无把握,大家就冒冒失失地一起扑到嘉兴来,这不大可能。此时唯一稳妥的做法是提前一天派人到嘉兴预订游船和安排食宿。而这个任务,当然是舍王会悟其莫属。所以张国焘说:决定到南湖续会后,“她(王会悟)即根据这个决定回去布置。我也通知各个代表明早搭车前往。”这说明,在各代表“搭车前往”的前一天,王会悟已“回(嘉兴)去布置”。换句话说,就是在王会悟回嘉兴“布置”的“明早”,大家才去嘉兴开会。这是一个关键性的情节,当事人多未记起,王会悟本人也淡忘了。她只记得自己“作为具体安排事务的工作人员”,与董必武、陈潭秋等人“先行出发”,未记得是提前一天出发。
另外,王会悟多次谈到,到嘉兴后,她曾陪同董必武、毛泽东、陈潭秋等人“先到烟雨楼玩了一回”。这也证明他们是开会前一天到嘉兴,因为开会的当天,大家都要到烟雨楼,而且时间紧迫,不存在部分人先玩一次的问题。
简单说,笔者认为王会悟及部分代表当于8月1日提前到嘉兴,住鸳湖旅馆。第二批代表则是2日乘早班车抵嘉兴(10点25分),从车站直接上南湖。半小时后即11点左右,大家在游船上聚齐开会。这样,事情才好像大体理顺,才算触处逢源,一通百通。因为只有这样,许多人说的“分批来嘉兴”才可以成立。也只有这样,开会的时间才有保证。
三、何叔衡是否出席了南湖会议
“一大”转移到南湖开会,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尼柯尔斯基及陈公博缺席,是可以肯定的。据陈潭秋、刘仁静、王会悟等人回忆,李汉俊也没有出席南湖会议。至于何叔衡是否出席南湖会议,取决于他是否参加上海的会议。
最值得注意的是1929年董必武给何叔衡的那封信。1929年董必武、何叔衡、张国焘同在莫斯科,董必武曾应何叔衡的要求,就“一大”开会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及会议地点等情况,写信向何作了介绍。信的末了说:“以上是我所能记着的,国焘同志还能记得许多,请问问他,当更知道详细点。”这里自然要发生疑问:如果何叔衡出席了“一大”会议,何以又要别人向他介绍会议的基本情况?如果何叔衡出席了南湖会议,董必武又何须再信里向他说明:“隔了一日,我们到嘉兴东[南]湖船上,将会开完”?要知道,此时离“一大”仅仅8年,连会址改在哪个城市都记不起来,这可能吗?或许有人说,信中提到这些,并不意味着何叔衡就不知道;何叔衡参加了会议,此时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譬如撰写“一大”回忆录等等)请其他与会者帮助回忆一下,也是可以的。但谁都看得出来,董必武这封信的口气,完全是向局外人通报第一手情况,不是在当事人之间核对细节,他说的“我们”,显然不包括受信人。无法想象,董必武当时会给张国焘或其他与会者写这样的信。
从史料的角度看,这封信已经是一件客观的书证,不同于日后的个人回忆材料。其意义不在所述事实本身,而在于把受信人不是所述史实亲历者的情况“记录在案”所以不能不予重视。
此外,还有几条可供参考的线索:
(1)1985年南湖革命纪念馆专访刘仁静,开列的采访提纲中有一条是:“李汉俊、何叔衡是否参加了南湖会议?”刘仁静答:“何叔衡记不清了,恐怕也没去。在西湖(指南湖会后游杭州西湖——引者注)我和高尚德见到毛泽东一个,未见到何。”他在1979年写的《回忆党的“一大”》中说:“何叔衡有没有参加完会议,我记不清了”。这至少说明,在他的记忆中,这一直是个疑问。
(2)众所周知,张国焘在回忆中说过:“在大会召开之前,几位主要代表还会商讨代表的资格问题;结果认为何叔衡既不懂马克思主义,又无工作表现,不应出席大会,并推我将这一决定通知毛泽东。他旋即以湖南某项工作紧急为理由,请何叔衡先行返湘处理。因此,后来出席大会的代表只有12人。”张国焘这段话,人多斥为无稽之谈,认为当时并无代表资格审查制度,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事情。但笔者却认为,正因为当时没有正规的资格审定程序,这种不正常的事情才得以发生。张国焘当时唯我独“左”,跋扈专断,他认为“读线装书的”、不会夸夸其谈的何叔衡,“对马克思主义懂得最少”,并进而拒其与会,这完全可能。张国焘会不会这样想、这样做是一回事,这样想、这样做对不对则是另一回事。人品可以评说,既成事实不必讳言。
张国焘1929年同何叔衡在莫斯科面谈过“一大”的事情,因为董必武在信里建议何叔衡再问问张国焘,以便“知道详细点”。(董给何的信还可能是由张国焘面交,因为信中提到:
“幸而有张同志之便,免得又经邮局周转,耽搁时日”。)这样,张国焘后来写回忆录,对于何叔衡是否出席会议,看来总不致搞混。那末为什么在十几个代表中偏偏咬何叔衡没有出席呢?要说是“捏造”,无论从政治上还是从个人方面看,似乎都无必要。在这里简单地说一句“胡扯!”恐怕不解决问题。
(3)大量证据表明,各地选派的“一大”代表是13人。但一些早期资料却标明“一大”会议的“出席代表”是12人。最有说服力的是,“一大”当事人给共产国际的题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报告,和同年10月赤色职工国际代表斯穆尔基斯的信件,都持“12人”说。不可想象,这些在“一大”刚闭幕就形成的材料,居然都会把出席人数写错。这就意味着13名代表中有1人未出席会议。这13人中,11人从无有人表示异议,只有包惠僧和何叔衡两人的出席问题曾被某些当事人所否认。而关于包惠僧的争论只是代表资格问题,不是有否出席的问题,而且是1955年李达写回忆录以后的事,以前并不存在,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六次大会时绘制的一份统计表,开列“一大”代表的名单就有包惠僧,却没有何叔衡(这是现存最早的一份“一大”代表名单);毛泽东1936年与斯诺谈话,肯定“一大”的出席者“一共有十二人”,其中提到三个名字,就有包惠僧;苏联史学副博士舍维廖夫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史》中开列了参加中共“一大”的全部12个代表名单,也有包惠僧而无何叔衡。上述资料都肯定包惠僧既是正式代表也是出席者,那末,这个未出席的代表就只能是何叔衡。
基于以上一些考察,笔者认为,可以研究何叔衡是否出席“一大”会议的问题。何叔衡作为湖南小组选派出席“一大”的代表,确实同毛泽东一起到了上海(在“一大”开幕前半个多月),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也不一定光是张国焘所说的原因)而没有出席会议。但作为历史事实,何叔衡仍然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一大”代表为13名,实际出席代表则为12名。
四、南湖会议上通过的文献
“一大”的文献原件至今没有发现。目前人们普遍认为,在“一大”南湖会议上通过了两个文献,即被称为“纲领”和“决议”的文件。
1957年苏共中央移交给中共中央一批共产国际中共代表团的档案,其第9卷中有《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两个文件(均为俄文)。这两个文件,1959年经董必武鉴定,认为是“关于我党‘一大’文字记载最早的一份材料”,“是较可靠的材料”。
可以印证这两个文件“较可靠”的资料有:
1924年陈公博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写的硕士论文附有《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中国共产党关于(奋斗)目标的第一个决议》。这两件英文材料与前述两件俄文文件在行文结构和内容上基本相同;
荷兰有关部门曾公布过马林在中国的有关档案材料,其中有一份中共“一大”《纲领》与前述俄文稿《纲领》的内容也是一样的;
瞿秋白1929年为在莫斯科共产主义大学和列宁学院讲中共党史,准备了一个提纲《中国共产党历史概论》,其中的第4讲摘录了“一大”的党纲章程,其要点与前述《纲领》相同。这一讲还摘录了“一大”的“第一决议”,要点与前述《决议》基本一致。
据此可以基本认定,共产国际保存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确实是在南湖会议上通过的“一大”文献的俄文译稿。
但是许多代表还提到在南湖会议上讨论和通过了一个宣言之类的文件。这个宣言的内容,某些代表在回忆中曾有过零星的记述。最早是陈公博1924年在《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中提到:“第一个宣言的原稿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描述了中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把这种状况的调查研究结果建立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所阐发的理论基础上,极力主张进行社会革命的必要性。后一部分列举了北方政府和南方政府的罪恶。并说,孙逸仙博士的政府并不比北方军阀的政府好。”李达1955年在回忆中说:宣言指出中国“工人阶级受着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的双重剥削和压迫,已陷于水深火热的境地,只有自己起来革命,推翻旧的国家机关,建立劳农专政的国家,没收国内外资本家的财产,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得到幸福生活。宣言草稿中也分析了当时南北政府的本质,主张北洋政府必须打倒,但对于孙中山的国民政府也表示不满。”董必武1937年与尼姆威尔斯的谈话也提到“一大”宣言,说:“我们决定制定一个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军阀的宣言。”张国焘还提到,马林看过这个宣言草稿(由张太雷译成英文),“他指出这个文件表示中共将支持民主的民族的革命,以期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能够在中国迅速建立起来,这是对的;但惜乎没有说明如何实现的具体步骤。”
现在可以确定,在当事人的回忆中先后提到的“党章”、“党纲”、“党纲章程”、“组织大纲”等“一大”文件,实际上就是上述那个《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提到的“劳动运动计划”、“中心工作与工作方针”、“劳工运动方案” “实际工作计划”、“中国共产党关于其目标的决议案”等“一大”文件,就是上述那个《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而“党纲与政纲”、“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成立宣言”等则是同一个被称为《宣言》的文件。
可以看出,当年“一大”文件起草者们的意图,是把题名为《纲领》的文件作为党章要点来厘订的。因为《纲领》第4—15条列的都是属于组织章程的内容,而前三条关于党的一般宗旨的提纲,则也可以看作是党章的总纲部分。“一大”当事人在回忆中也是把这个文件成为党章。如李达说南湖会议“讨论的议题,主要是党章和工作方向。”张国焘说:“我们同意现在不必有一个详细的党章,只要有一个简明的党章要点就够用了。”董必武、陈潭秋、陈独秀、包惠僧也都称这个文件为党章,包惠僧还说明:“不过在当时标题不是‘党章’,好像是‘中国共产党纲领’”。
至于党的根本的政治纲领、基本任务、对中国革命的认识及对时局的主张等等,起草者们是放在《宣言》中展开阐述的(这也就是有人把《宣言》又叫做《党纲与政纲》的原因)。董必武就说过:“‘一大’的另一件大事,就是大会提出过‘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军阀’的政治纲领,这个政治纲领是在宣言一类的文件中表达出来的。”还说:“‘一大’之前,我们一些同志,已有比较明确的反对帝国主义的思想基础。‘一大’所通过的政纲中,自然会把这些正确代表人民革命的意见确定下来。”张国焘也说:《宣言》的要点“大致包括共产主义者的基本信念、中共的组成、它的基本政策,以及中共将经由无产阶级专政以实现共产主义等等。”因此,笔者认为仅仅根据目前见到的《纲领》和《决议》两个文件,就断言中共“一大”的政治纲领“只有一些最泛泛的提纲”,就断言“一大”完全“把无产阶级的政治斗争同其他一切政治运动对立起来”,是不妥当的。事实上,“一大”《宣言》是体现“一大”政治纲领的基本文件,也是人们评估“一大”历史作用的重要依据。
可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这件“一大”《宣言》的原稿或任何抄件、印刷稿、外文译稿。这件《宣言》既没有交给共产国际,也没有公布、发表(一说会后曾以小册子的形式印发(见延安中国现代史研究会《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
原来当宣言草案在会上提出讨论时,就因对孙中山及民国政府的评价问题,出现尖锐的分歧和激烈的争论。陈公博提到,宣言草案“对于孙中山先生和徐世昌……相提并论,批评得一钱不值。这一篇宣言,我根本反对,辩论很久,宣言终于通过了。”周佛海说:“当日(南湖会上)讨论最烈,因为张国焘主张南北是一丘之貉,对于南北政府,应一律攻击,……结果,他们的主张通过。”张国焘、陈潭秋也曾提到这一争论,也提到后来宣言的基本原则“为大会正式通过”。李达回忆经过争论,“把宣言中的语句修正通过了”。包惠僧则说:“结果好像是把这一段删去了”,“最后决定把宣言草案和大家的意见交中央和马林会商决定。”
笔者认为,中国共产党向共产国际抄送“一大”文件,是在1922年党的“二大”之后。根据是《纲领》第14条后面有一个写在括号内的说明:“这一条在1922年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曾引起激烈争论”。这显然是争论后的记述,不可能写在“二大”争论之前。再说,也只有在“二大”之后,才会在《纲领》和《决议》上冠上以“第一个”的称谓。“二大”之后,中国共产党已经确立了同国民党建立“民主的联合战线”的政策,“一大”《宣言》的某些观点已经同“联合战线”的政策直接抵触,尤其是对孙中山和民国政府的评价,更成了现实的敏感问题。所以,如果说,这件“一大”《宣言》因此而没有抄送共产国际,也因此而没有公布、发表,那是讲得通的。第一次国共合作中的192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秘书处在《向导》周刊上复读者信中申明:“本党第一次大会”,“并未有宣言”。这正表明“一大”《宣言》在当时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当然,中央秘书处这样答复,也不能说不合实情,因为该《宣言》确实“并未”对外公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