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专家刊文驳越南海洋法:违反国际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6-27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中新网6月21日电 国家海洋局网站近日刊登文章指出,越南执意为西沙和南沙立法,严重侵犯中国主权。此举无非是为炮制“西沙争议”、固化南沙所谓“主权”提供新的“法律依据”。

  这篇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疏震娅撰写的文章指出,越南此次执意将中国领土写入越南海洋立法,是无视中国固有领土主权,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的错误行为。这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严重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是非法无效的。

  文章分别从历史角度和法理角度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中国对西沙和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文章指出,越南立法写入中国领土不具合法性。《越南海洋法》第1条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纳入适用范围,这是越南首次在最高层级的海洋基本法律中对西沙和南沙群岛做出明确规定。越南此举无非是为炮制“西沙争议”、固化南沙所谓“主权”提供新的“法律依据”。越南的这一做法毫无法理根据,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国际法依据。

  文章认为,除了将西沙和南沙群岛列入适用范围,《越南海洋法》的相关内容也不利于中国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这为越南非法主张披上“合法”外衣,为落实越南海洋战略提供重要工具,为阻挠中国在南海的正常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为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创造法律环境。

  全文如下:

  越南执意为西沙和南沙立法 严重侵犯中国主权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疏震娅

  据越南政府官方网站消息,2012年5月21日开幕的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于近日闭幕。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越南海洋法》。该法内容涉及中国西沙和南沙群岛,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一、《越南海洋法》立法概况

  越南制定海洋法的立法构想酝酿已久,早在1998年就已列入越南国会的立法计划。2007年1月,越共决议通过“2020年越南海洋战略”,旨在到2020年建设成“海洋强国”。这部《越南海洋法》的正式出台,是越南加紧推进既定海上战略的重要步骤和必然结果。

  《越南海洋法》是一部综合性、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在以往越南海洋立法基础上对保卫其主权和海洋权益做出更为系统的规定,还着重对发展海洋经济、加强海洋管理和保护等做出全面规定。

  该法核心内容包括:第一,明确该法的适用范围包括越南主张的各种管辖海域、各岛屿、黄沙群岛(即中国西沙群岛)和长沙群岛(即中国南沙群岛)及其他群岛,强调“发挥越南全民族的力量,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卫越南在海域、岛屿和群岛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第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确定了越南的海域制度,规定采用直线基线法确定其领海基线,特别提及大陆国家很少使用的“群岛”概念;第三,强调发展海洋经济,推动开展国际和区域合作;第四,明确了海上巡逻和检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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