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厦门8月28日消息(记者郭淼)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在今天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上表示:
我国自1991年11月正式加入APEC以来,海洋事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在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综合管理、海洋权益维护等诸多领域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海洋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综合管理取得明显成效,海洋科技创新和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海洋权益维护和国际合作实现新突破。迄今为止,我国已与几十个国家签署了海洋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
一是初步建立了政府间、部门间合作机制与平台,加强与南海周边国家及其他国家的海洋合作,推动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1月国家海洋局颁布了《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框架计划(2011~2015)》,推动开展海洋科研、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低敏感海洋领域的合作。
二是积极开展双边务实合作,树立互利合作典范。国家海洋局先后与太平洋及印度洋周边很多国家海洋机构建立了联委会、研讨会机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通过互派专家在对方科研机构长期工作、联合举办培训班、学位教育、研讨会等方式,密切合作关系,增进互信,在共同关心的海上通道和海域开展了大量联合观测调查活动,赢得上述成员的积极参与,取得的成果为增进人类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的认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管理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多边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成果丰硕。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的合作,积极参与多边涉海国际组织,在有关海洋合作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此外,不断推进APEC工作,推广蓝色经济理念,举办了三届蓝色经济论坛,并通过举办高层次海洋部长研讨班,推动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建立南海海啸预警系统等。
四是建立海外合作研究基地,共同促进发展中国家加强能力建设。与印尼共建了中印尼海洋与气候变化联合研究中心,与泰国共建了中泰海洋与气候生态系统联合实验室,与巴基斯坦共建了中巴联合海洋研究中心。中印尼中心建设获得中印尼海上合作基金支持,为研究海洋与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了重要资料,也为周边国家开展海洋研究、提供海洋环境预报公益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