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属太湖、滆湖、高宝邵伯湖、骆马湖渔业养殖2006-2010年规划纲要
来源:馆藏资料 更新时间:2011-11-16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江苏省省属太湖、滆湖、高宝邵伯湖、骆马湖渔业养殖2006-2010年规划纲要

 

  太湖、滆湖、高宝邵伯湖、骆马湖是我省重要的内陆湖泊。它们不仅是工业、农业、交通、旅游、生活饮用水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些湖泊渔业资源十分丰富,是经济水生动植物的重要种质资源库,历来是我省渔业发展的重要基地。长期以来,省属四大湖泊在各级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大力发展湖泊网围养殖,实现了由以捕为主到养捕结合的产业转型。随着社会的发展,资源与环境压力不断增加,湖泊多种功能逐步完善,湖泊渔业面临新的制约与挑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通知》(农渔发〔2002〕5号)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31号)要求,特制定《江苏省省属太湖、滆湖、高宝邵伯湖、骆马湖渔业养殖2006-2010年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依据相关法规,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要求,省属上述四大湖泊渔业养殖5年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湖泊渔业养殖证制度为目标,统筹兼顾湖泊渔业与其他各业的关系,突出水域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湖区养殖布局、养殖结构和养捕比例,提高养殖效益,改善湖区生态,建设质量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湖泊渔业,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作贡献。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四湖泊渔业养殖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因湖制宜,统筹各业。根据各湖泊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提出的“保护水质,兼顾渔业,适度开发,持续利用”的水域利用要求,在协调好湖泊渔业与其他行业的关系、湖区渔业发展与沿湖经济发展的关系、湖区养殖与捕捞的关系、渔业养殖与环境保护等关系的前提下,规划渔业养殖面积和布局。
  (二)科技先行,生态优先。以多年湖泊科技攻关成果和“省属五大湖泊养殖容纳量研究”为基础,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建立适应时代要求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湖区渔业养殖证制度,切实保障渔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渔农民致富。坚持发展与保护并举,控制养殖规模,优化养殖布局,改进养殖模式,全面推行节约型、环保型、生态型的湖泊渔业。
  (三)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重点对湖区已养水域以及未养但适合于养殖的水域进行规划。根据稳定与调整并举的思路,既尊重湖区养殖的历史,又考虑湖区渔业养殖的稳定发展和水域环境保护等问题,以最小的代价换取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一次规划,分步到位。按照各湖泊的不同特点,不同工作强度,力争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边调整边生产,努力减少规划调整对湖区渔业养殖和渔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保持湖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总体目标
  坚持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湖区渔业生产发展、渔民生活富裕、湖泊生态良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各湖泊不同的生物资源、生态要求、地理状况、人文环境,将湖区划分为若干个渔业及相关功能性水域,明确各功能性水域的性质、作用、范围、发展方向。根据各湖泊养殖容纳量,合理布局水产养殖规模和养殖模式,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湖泊生态系统逐步优化。
  三、各湖泊渔业功能区划分和养殖布局
  (一)太湖渔业功能区和养殖布局
  根据太湖的资源分布和动力格局,在现存的湖滩湿地比较完整的东部湖区设立太湖生物资源的综合自然保护区和养殖区。对于因污染或不恰当开发利用已遭到破坏的西部湖岸湿地及东部局部水域,通过清理整顿、退垦还湖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尽可能恢复其原有的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同时结合湖岸经济的发展,在一定区域发展休闲渔业和建立渔港,开拓渔业经济的新途径。
  1.综合自然保护区:由东太湖养殖区、渔业资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缓冲区和西岸生态恢复区组成,同时包括沿湖岸边界50-100米的湿地生态景观带。总面积约117万亩,分为东部和西岸两个片区。其中东部片区位于以大贡山以南-西山大桥-洞庭西山东岸-三山岛西侧-太湖(漾西)一线以东,面积约75万亩。西岸片区位于竺山湾至袱东、新塘一带,面积约42万亩。
  --东太湖养殖区:包括整个东太湖,是太湖网围养殖的主体。根据该区域容纳量研究结果,规划养殖面积为7.4万亩。网围养殖区须合理布局,做到生态化、无公害化。网围航道建设要与沿湖河道相通。养殖主要模式为:亩产5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0.7万亩;亩产4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3.4万亩;亩产3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2.6万亩;亩产50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鱼0.7万亩。同时针对养殖规模的控制和太湖局部水域水生植被生长可能导致的沼泽化,在其它水域适度发展大围拦式的放流增殖模式。
  --渔业资源保护区:以大贡山以南、沿环湖公路以西至东山国宾馆,及东西山间的水域,总面积44万亩。此区是太湖渔业资源保护的核心,包括螺蚬资源保护、银鱼繁殖保护和常年繁殖保护区域,同时处于苏州市太湖旅游风景区范围内,湖岸全部为人工湖堤,沿湖堤建设有湿地生态景观带。
  --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位于东、西太湖交界处,自东大圩东南角至太浦河泄洪通道口一线以西,西茭咀至七都、漾西、太湖一线以北,总面积21.5万亩。该区既包括了东、西茭咀典型的湖滩湿地,又纳入了太浦河口水源保护-泄洪区,同时包括了水生植被保护和螺蚬资源保护区。
  --缓冲区:包括全太湖沿湖岸向湖内推进100-200米的湿地生态景观带,太湖生态景观带设计建成面积约达3-6万亩。
  --西岸生态恢复区:太湖西部自马山南端至袱东咀至新塘一线以西的湖区,包括竺山湾以及西岸(周铁至新塘)沿岸带,总面积42万亩。此区包含了竺山湾和西岸的河蚬资源保护区及西岸生态景观及待修复区。
  2.综合功能区:根据太湖沿湖岸基础设施及功能需要,沿太湖区域设置还包括:众多的水源保护区、渔港、休闲渔业区、退养生态修复区。这些区域总面积7.5万亩以上。为保持湖泊环境,压缩超强度渔业规模,太湖渔业区划调整将涉及到湖区渔业劳动力的转移,因此太湖休闲渔业和渔港区域的规划发展将带动新的渔业经济发展,也是湖泊渔业新的增长点和发展模式。
  (二)滆湖渔业功能区和养殖布局
  按政府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湖区渔业生产实际,调优水产养殖品种和饲料结构,规范发展旅游、观光、休闲渔业,切实改善和修复湖泊生态环境。初步建成网围生态养殖区、渔业资源常年繁保区、水上休闲及渔业资源增殖区、饮用水源及工业用水保护区四个功能区。
  1.网围生态养殖区
  该功能区主要分布在沿湖四周。规划网围养殖面积5.0万亩。养殖主要模式为:亩产5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0.5万亩;亩产4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1.0万亩;亩产3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2.5万亩;亩产50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鱼1万亩。
  2.渔业资源常年繁保区
  太平港向西的湖中心,面积2万亩为渔业资源常年繁殖保护区。该区内禁止一切渔业活动,增殖和保护定居性鱼类及人工放流鱼种,营造良好的渔业环境,保持水生生物的多样性。
  3.水上休闲及渔业资源增殖区
  该功能区是除常年繁保区、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示范区和网围养殖区以外的水面,面积约17万亩。该区是各种生物资源繁殖育肥场所,也是天然捕捞水域。同时在该区选择适宜地点修建水上休闲设施,规范休闲渔业的发展。
  4.饮用水源及工业用水保护区
  “七一”农场西大堤以西的一定区域为武进区工业用水区。殷村港附近水域为宜兴市和桥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在此区域内禁止网围养殖和其他影响水质的渔业活动。
  (三)高宝邵伯湖渔业功能区和养殖布局
  根据高宝邵伯湖兼有渔业、水利、航运、城镇供水等多种功能的特点,对现有养殖规模进行控制和管理。按照渔业功能的不同,将高宝邵伯湖划分为常年繁保区、生态养殖区、资源增殖区、生态修复区、休闲渔业区等五个功能区。
  1.宝应湖
  该湖要适当压缩养殖规模,新建一块常年繁殖保护区。
  --生态养殖区:兴同滩以下至繁保区、大汕隔堤以上至繁保区为两块生态养殖区,面积为2万亩。
  --常年繁保区:在刘堡河、中心河至槐楼河一段新开辟一块面积约0.3万亩的常年繁保区。
  2.高邮湖
  该湖是淮河洪水的过境通道和滞洪区,要统筹渔业与水利等功能的关系,合理安排养殖布局,突出生态保护和修复。
  --生态养殖区:分别于黄福尖至闵桥航道双灯杆连线以北、唐家湖、天菱河口两侧及百家荡设4块生态养殖区,面积为2.4万亩。在高邮湖北部的滞洪区,分别设鸡鸣荡西侧1万亩的养殖区;东、北部连片的12.3万亩网围养殖区。对高邮湖北部、大汕隔堤以南的由过去的芦苇滩改成的约6万亩低坝高拦养殖,采取控制坝高(真高6米以下)、压缩面积的方法,保留低坝高拦养殖区3万亩。生态养殖区总面积18.7万亩。
  --常年繁保区:在粱沟头至圩堤和乔尖滩至状元沟分别建设长征圩常年繁保区和鸡鸣荡常年繁保区,面积合计4.5万亩。
  --资源增殖区:除以上常年繁保区和生态养殖区以外的83.7万亩为资源增殖区,主要为湖中部的敞水区域。
  --生态修复区:鉴于东、北部湖区近湖心区域水生植物过度生长、形成草害,近期规划在东部生态养殖区外侧至湖心区的资源增殖区开辟4.5万亩“草湖生态修复工程区”。另外,沿大汕隔堤南侧及界首滩湖堤开辟“湿地生态屏障修复工程区”,面积约4.5万亩。
  3.邵伯湖
  该湖北接高邮湖南通长江,是淮河泄洪入长江的终端。该湖以水利行洪为主,兼顾养殖渔业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及生产地点。
  --生态养殖区:对养殖水面进行严格限制,养殖区避开主行洪区。采用网围和网箱养殖相结合的方式,近期面积压缩至1.5万亩。网围养殖以尤家湾和湖东部局部死水区为主。取消中心滩、王伙外侧等养殖区,拓宽养殖区内航道宽度,计削减养殖面积0.4万亩。结合水利工程的实施,逐步拆除部分影响工程的网围养殖区。
  --常年繁保区:在同心圩至玖金头段建设一块常年繁保区,面积0.75万亩。
  --资源增殖区:除以上常年繁保区和生态养殖区以外为资源增殖区,位于常年繁保区以北及下游湖区。
  高宝邵伯湖网围养殖面积共23万亩,主要模式为:亩产5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2万亩;亩产4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10.5万亩;亩产3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8.5万亩;亩产50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鱼2万亩。
  (四)骆马湖渔业功能区和养殖布局
  骆马湖是一个大型的人工调蓄水库型湖泊,在兼顾行洪蓄洪、农田灌溉,兼有饮用、渔业、发电、航运等社会经济功能的同时,将湖区划分为养殖区、捕捞区、常年繁殖保护区、渔业缓冲区和旅游及休闲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功能性水域。
  1.养殖区:养殖区主要分三种形式:网围养殖,网拦养殖,网箱养殖。
  --网围养殖区:总面积控制在6万亩,单块面积不超过50亩,养殖水域留出通道。包括刘甸入湖口网围区面积约3.4万亩、皂河船闸外网围区面积约0.7万亩、二湾至大刀湾航道北网围区面积约0.4万亩、戴场西网围区面积约0.7万亩、朱圩外网围区面积约0.8万亩。
  --网拦养殖区:面积1.8万亩,单块面积不超过50亩,低埂高程不超过22.5米。包括三里网拦区、花咀西网拦区、二湾外网拦区、吴墩外网拦区、王楼渔场东网拦区、窑湾养殖场东网拦区、刘宅北网拦区、骆马湖林场南网拦区、白庙湖北网拦区、埝头渔场北网拦区、陆渡口西网拦区、马口网拦区。
  --网箱养殖区:总面积控制在30万平方米。包括曹甸养殖区、刘甸以东养殖区、三里养殖区、晓店养殖区、白庙湖养殖区、白庙湖南养殖区、冷大场养殖区、井头养殖区、洋河滩养殖区、城上以东养殖区、红星场以东养殖区。
  骆马湖养殖区面积共7.8万亩,主要模式为亩产5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0.7万亩;亩产4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2.3万亩;亩产3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蟹3.6万亩;亩产500公斤轮牧式网围养鱼1.2万亩。
  2.捕捞区:骆马湖捕捞区范围为养殖区、常年繁保区以外的骆马湖水域。
  3.常年繁殖保护区:常年繁殖保护区指常年禁止一切渔业生产活动的水域,骆马湖常年繁保区分为三块,即:南繁保区、北繁保区、白庙湖银鱼繁保区,总面积约4万亩。
  --南繁保区:面积约1万亩。范围为安家洼堤防所至中里甸堤防所向北延伸3000米水域。
  --北繁保区:面积约2万亩。范围为三场向东至沂河心,西至草场,向北延伸2700米水域。
  --白庙湖银鱼繁保区:面积约1万亩,范围为埝头渔场以南水域。
  4.渔业缓冲区:是由于行洪等原因不宜从事三网养殖的渔业水域,主要范围为沂河、运河等入湖河流的入湖河口及通道两侧。
  5.旅游及休闲渔业区:晓店湖滨浴场;皂河闸至戴场一线。
  6.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东至湖滨浴场西至安家洼堤防所,连线南至洋河滩一片水域,面积约10万亩。
  四、保障措施
  四湖泊渔业养殖规划是全省渔业养殖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属湖泊建立养殖证制度的基础,标志着省属湖泊渔业在依法管理、科技兴湖方面将进入新的水平。
  (一)强化管理,加快省属湖泊养殖证制度建设。以省属四大湖泊渔业养殖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省属湖泊渔业工作的领导,加大管理和扶持力度,统筹安排,保障省属湖泊渔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各湖渔业管理机构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充分考虑湖泊其他功能,凡进出湖泊河口500米范围内严禁安排网围养殖活动。对在规划范围内的网围养殖户依法换发新的养殖证,对在规划范围外的网围养殖户抓紧落实新的在规划区的养殖水面,做好网围养殖搬迁和换发新养殖证工作。对需要调整养殖地点和需要压缩养殖面积的养殖户,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做好说服动员工作,支持配合规划调整,切实减少矛盾,保证湖区稳定。严格按照渔业法律法规要求,坚决取缔无证养殖、超面积养殖,严禁规划区外养殖,全面规范湖区养殖生产活动。
  (二)以人为本,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湖区养殖水域是渔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广大渔民的生存保障。要不断完善补偿机制,保护渔民的养殖生产积极性。在湖泊渔业养殖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以及今后因国家建设、湖泊其他功能改变或湖泊生态环境变化需对规划进行调整时,要按《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及《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对调整、拆除的养殖水域,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经济补偿,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
  (三)增强创新,提升湖泊渔业科技水平。实践表明,科技创新对促进湖泊渔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必须在科技创新上不断取得突破。随着湖区养殖证制度的日臻完善,省属湖泊渔业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网围养殖与环境的关系、湖泊生态养殖技术、湖泊渔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研究。要建立健全湖泊渔业科技创新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湖泊渔业的科技含量,为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新渔区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加强资源与生态保护,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是湖泊渔业发展的基础。当前省属湖泊资源和环境质量下降已对湖泊渔业构成严重威胁,治理和改善湖泊环境是政府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实现湖泊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把渔业环境的治理、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要广泛开展湖区渔业环保舆论宣传,提高广大渔农民渔业环保意识。加强渔业自我约束,推广应用生态养殖、节约渔业等先进的养殖模式,使湖泊渔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改善不断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因湖制宜,把水生植物、螺蚬等水生动植物资源纳入资源增殖保护范围,协调渔业内部生态关系,为湖泊渔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五)强化服务,不断提高湖泊渔业管理水平。实行严格的渔政管理是湖区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省属湖泊渔业管理机构要继续巩固和发扬依法治湖、团结管湖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与湖区涉渔行业的协调,妥善处理渔业和其他行业发展的关系。继续加大渔政执法管理力度,坚持和完善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和湖区养殖证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渔业资源的不法行为。加大对养殖自我约束管理,努力实现网围养殖无污染;同时,要加大对污染源监控力度,强化污染事故的查处,从根本上遏制湖泊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促进湖区渔业水域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开展技术、信息、苗种等全方位的服务,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渔民信赖的渔业执法队伍,更好地服务湖泊渔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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