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新叶共识
2009年9月27日至29日,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和中国文物学会联合举办,由建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届中国乡土建筑文化抢救与保护暨建德·新叶古村研讨会在浙江省建德市举行。
会议回顾了自2005年第一届苏州会议以来,中国乡土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态势和现状。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年42号文件)里明确提出,“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为全国乡土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与会者充分意识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向后工业文明时代转型的大趋势、大背景下,保护优秀乡土建筑文化不仅是中国在建设现代化进程中对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同时也是对于中国乡村自然、社会和人文生态和谐发展的重视,这对于保持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以及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明的传承,以及中国城乡一体化平衡发展,以至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会议期间,与会者实地考察了新叶村和诸葛村,一致肯定了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为文化遗产保护所做的大量工作,对建德市、大慈岩镇和新叶村各级领导的人类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保护方法表示高度肯定,并归纳出以下几点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认识和经验:
1、古村落保护由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把遗产保护和民生建设工程结合起来。古村综合保护工作既是文化工程,又是民生工程。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注意做到自然、社会和文化三个生态环境的和谐。注意保障群众的利益,调动群众保护和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2、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法规和乡规民约可以相互补充,以人性化的、符合中国乡村文化心态的细致方法,逐步建立起以适应乡村村民自主管理为基础、地方政府以政策配套为支持的古村落保护法治环境。
3、把古村落保护与21世纪中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和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相结合、与满足城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相结合,实现当地社会、环境和经济的综合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认识上将切实做好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文化遗产的工作,上升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的宏观高度。与会者认为,新叶村的保护工作在转变政府工作方式、转变地方发展方式上,都具有实践和示范的意义。
4、古村落保护要以严肃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注重挖掘和整理非物质文化内容,积极探寻古村保护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严格注意避免那种为了促进旅游而“创新”的伪文化、伪民俗、伪传统的渗透和玷污,避免唯利是图的商业文化对于地方固有物质和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的侵害。
5、古村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它对中国的文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认识和传承作用。建议全国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类学校都要重视乡土文化的教育,可将有关中国乡土文化的内容编进相应的教科书,并在课堂上为中国乡土文化的认识和教育开辟一席之地。
第二届中国乡土建筑抢救与保护研讨会全体代表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于中国浙江省建德市签署
签名:(排名不分先后)
谢辰生 陈志华 毛昭晰 徐苹芳 刘序盾 叶廷芳 晋宏逵 蔡德诚 陈春雷 洪庆华 李秋香 杜晓帆 张一兵 程方平 陈建忠 诸葛坤亨 叶志衡 方贤忠 陈凌广